1972年

发布时间:2019-11-04 点击次数:

  8月4日,吉林省革委会在《关于吉林师范大学、延边大学、吉林大学文科试办班学员毕业分配的通知》中提出的分配原则为:1.原在职学员回原单位原地区分配工作,分到大中学、工矿企业和其他单位做教师、干部工作。2.工资待遇暂定每月 39 元。3.原在职人员,工龄连续计算,其他学员从到岗起计算工龄。4. 10 月中旬派遣完毕。

  8月25日,校革委会《关于成立艺术系的请示报告》称:经我们认真讨论,同意增设艺术系,设置音乐、美术两个专业。

  10月,招收“文革”以来的第二批新生。1020 名学生分别进入 10 个系、11 个专业学习,学制为两年(俄、英专业为三年)。